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推荐材料的预备通知》(民办发〔2019〕61号)和《省民委关于做好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选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皖族明电〔2019〕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基层民主推荐,经研究,拟推荐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选单位,拟推荐唐云龙等4名同志作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选人选,现予以公示,推荐名单如下:
一、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
1.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2.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
3.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
二、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名)
1.唐云龙(汉族,市委统战部副县级干部,原市民委副主任,2010年11月以来一直分管民族工作)
2.钟奕辉(畲族,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党委书记)
3.张亚飞(汉族,宣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民警、目前在援疆,维语警察)
4.刘艳秋(女,蒙古族,广德县励志初级中学校医)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统战部民族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戳为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563-3025200、3025172
传真:0563-3025172
邮箱:xcmzwyh@163.com
邮编:242000
中共宣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