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深入推进宗教领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信息来源:宁国市委统战部 作者:蓝张成
发布时间:2022-08-19 1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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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宁国市认真落实中央及省改革部署,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坚持“四个突出”,扎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特别是在推进宗教领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突出有效承接,明确综合执法范围。重点将违法行为易于确定、执法程序简便易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由乡镇(街道)实行更加方便有效的执法事项交由基层行使,合理确定基层综合执法范围。市民宗局分类梳理权力清单,明确将12项执法事项下放由乡镇行使。

二是突出依法合规,规范综合执法形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关于执法主体的相关规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规范探索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形式。市民宗局通过委托执法形式解决基层执法主体地位问题,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乡镇(街道)行使执法权,乡镇(街道)以市民宗局名义开展执法。

三是突出因地制宜,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结合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和力量,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探索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将乡镇事业单位设置为“四中心一大队”,统一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是突出重心下移,加强人员力量配置。多措并举充实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配置,推动编制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通过撤销乡镇国土、农业、水利及城管等有关基层站所,相应划转编制、转隶人员,用于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并将具有执法资格的民宗干事充实到乡镇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