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开创全县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旌德县委坚决扛起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县委常委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宗教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巡察重点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评价等。建立健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举办覆盖县镇统战干部、网格员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专题培训班20余场次,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深入宗教场所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报告会2场、党史讲座2场,举办“崇俭戒奢”教育活动3场、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经交流活动2场,组织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6次、政策法规专题培训5次。印发《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学习资料6000余份,推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夯实全县宗教界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三、强化治理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共30名宗教干部取得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资格证,宗教工作队伍不断壮大。每年坚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 、“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宗教领域普法工作,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计划,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宣传,累计举办培训班8场,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传料3000余份。坚持问题导向,对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妥善化解矛盾问题,有效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强化宗教界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场所管理水平。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小组、教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消防管理、卫生防疫等制度。认真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培养教职人员6名,按要求做好教职人员备案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共开展房屋、消防等安全排查整改督查30余次。引导宗教界坚持“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理念,筹集10万余元帮扶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捐款捐物达8万元,村集体公益事业捐款30万元,助力销售农产品4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家国情怀,为全县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一条: 泾县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防汛安全工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