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我市组织开展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经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初审同意、市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实地考察并征求意见,现将我市拟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拟正式推荐对象
(一)模范集体
1.安徽泾县宣纸小镇有限公司
2.宣城市文学艺术届联合会
(二)模范个人
1.杨诗姝,宁国市实验小学党总支副书记
2.王佩娟,宣城市宣州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二、备选拟正式推荐对象
胡亮,宣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科长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间电话联系市委统战部民族科,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3035503
中共宣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