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依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4月14日上午,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举办人大讲坛活动,人大常委会主任夏迎锋、副主任王普、周其红和秘书长吴明参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吴峰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报告。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吴峰同志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党的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成就等方面,报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涵;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从树立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报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点内容;结合宣城民族工作实践,报告了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思路。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效实施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依法推进宣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