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宣城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六条具体举措,并就《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措施》提出,一要着力完善党外干部发现储备机制。市、县两级组织、统战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精准分析研判党外干部有关情况,动态建立各层级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名单,数量要达到本地优秀年轻干部总数的10%。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统战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本地优秀党外干部制度,通过谈心谈话、联谊交友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和教育引导。二要切实加强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继续将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纳入主体班次,市社会主义学院每年定期举办民主党派骨干和新成员培训班、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统战团体成员研讨班等班次,五年内将纳入统战教育培训计划的党外人士轮训一遍。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不少于五天的党外人士培训班。三要不断强化党外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在本地本单位关键岗位实践锻炼,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一线经受锻炼,到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和吃劲岗位摔打磨砺等方式,切实优化党外干部成长路径,提升党外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党外干部交流历练人数要达到同级干部交流历练总数的10%左右。 四要持续推进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建设。要求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对领导班子成员、骨干成员、后备力量的培养,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各县市区要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党外干部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五要高度重视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组织、统战部门党外干部工作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联席会议。落实各级人大、政府及组成部门、政协党外干部配备要求,加大党外正职安排力度,积极选拔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正职。六要优化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措施》要求,统战部门、民主党派、知联会、统战团体注重与党外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沟通和情况反馈,合力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日常管理。组织、统战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党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外干部在民主党派、知联会、统战团体的表现情况和参政议政等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措施》印发后,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将适时组织调研督查,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认同的党外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