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
个人表彰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皖族办函〔2020〕4号)、《省民委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族〔2020〕15号)和省民委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反馈意见的通知》(皖族函〔2020〕54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经研究,现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候选对象
宣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候选对象
钟晓晋(男、畲族、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乡长)
钱德明(男、回族、宣城市德明食品厂厂长)
李乐莉(女、汉族、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专职辅导员)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戳为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563-3011270 传真:0563-3022621
邮箱:xctzbzc@163.com 邮编:242000
中共宣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