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皖族办函〔2020〕4号)和《省民委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族〔2020〕15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经研究,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名,现予以公示,推荐名单如下: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对象拟推荐名单
中共宣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宣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对象拟推荐名单
钟晓晋(男、畲族、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乡长)、李乐莉(女、汉族、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专职辅导员)、胡涌(男、汉族、宣城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钱德明(男、回族、宣城市德明食品厂厂长)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戳为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563-3011270 传真:0563-3022621
邮箱:xctzbzc@163.com 邮编:242000
中共宣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