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着手,共同推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实施动态管理,储备人才资源。加强源头储备,坚持将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数据更新和分析研判。建立优秀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后备资源库,实行定期发现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始终保持30名左右党外干部和10名左右少数民族干部后备数据库。
强化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思想淬炼,每年至少举办1期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原则上每5年轮训1遍,不断增强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实践锻炼,结合干部“四挂”工作机制,积极搭建与长三角毗邻地区的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平台,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到沪苏浙机关单位、大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平台实践锻炼,到“山那边”(沪苏浙)跟班、插班学习,到本市重点工作、项目前沿、经济一线挂职锻炼,不断丰富干部的任职经历,让干部在实践中拓宽思路、增长才干。
坚持事业为上,规范选拔任用。加大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的政策规定,实现各层级、各领域党外干部应配尽配,落实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要注意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促进民族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数量与其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比例相适应。破除隐形资历,对那些经得起检验、综合素质过硬、干部群众公认、有责任担当的优秀党外和少数民族干部,打破隐形台阶、大胆使用。每年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科级干部中,优秀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争取达到10%左右。
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从严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一线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履职情况的跟进监督,全面了解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督促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加强跟踪培养。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将监督时间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始终把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置于党组织乃至社会群体的管理监督之中。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原则上每年联合开展1次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每年“组工夜谈”活动中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不少于10%。
注重统筹协调,形成统一合力。密切协作配合。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要持续加强沟通交流,深入贯彻落实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系、交流和会商,每年至少召开1-2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加强齐抓共管。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民盟宁国总支、市知联会、市新联会等统战团体要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中持之以恒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